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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铁股份索赔条件,新立案,谢保平律师团队:股民可索赔

发布者:谢保平律师|时间:2024年10月10日|分类:股权纠纷 |54人看过


华铁股份最新索赔消息:

谢保平律师团队已于2024年10月9日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关于华铁股份(000976)投资者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的立案材料。以下是此次案件的具体分析:

华铁股份违规依据:

2023年7月12日,华铁股份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62023018号、0062023019号)。

2024年2月8日,华铁股份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4]2号)。

2024年5月10日华铁股份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1号、[2024]12号)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24]1号)。

2025年5月15日,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1号、[2024]12号)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24]1号)。

华铁股份索赔条件:符合以下任意一种情况的可参加索赔:

1、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4月28日之间买入000976华铁股份,且在2023年4月29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2、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12日之间买入000976华铁股份,且在2023年7月13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谢保平律师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赔偿范围:根据证券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索赔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明确了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的审理标准和程序,为投资者索赔提供了法律依据。

案件进展法院受理:前期受损投资者立案收法院通知,2024年10月18日在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开庭审理。

示范案件:此案被作为示范性案件推进,预计后续会有更多的类似案件提交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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