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电机最新索赔消息:
2024年10月1日,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电电机”)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175号——《江苏证监局关于对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王建裕、刘锴、杨志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警示函”)。
经查,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1、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不及时。中电电机于2021年3月27日披露《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拟置入标的资产天津北清电力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清智慧),将构成重组上市。因北清智慧间接控股股东北控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山高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控清能)系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上市公司,上述交易的推进需联交所确认北控清能可进行分拆北清智慧事宜(以下简称分拆审核)。
2、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三季度报告不准确。中电电机对代加工业务营业成本结转不准确,2023年1-6月少结转营业成本153.17万元,导致2023年半年度报告虚增利润总额153.17万元;2023年1-9月少结转营业成本286.12万元,导致2023年三季度报告虚增利润总额286.12万元。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信披办法》第三条的规定。王建裕作为公司总经理,杨志明作为公司财务总监,未按照《信披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中电电机索赔条件如下:
符合以下任意一种情况的可参加索赔:
1、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1月25日之间买入603988中电电机,且在2022年1月26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2、2023年8月19日至2024年9月3日之间买入603988中电电机,且在2024年9月4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谢保平律师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中电电机违规依据:
2024年10月2日,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175号——《江苏证监局关于对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王建裕、刘锴、杨志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目前火热征集的股票如下:
300766每日互动,000523广州浪奇,600289亿阳信通,002086东海洋,600589广东榕泰,600387海越能源,300427红相股份,300078思创医惠,600771广誉远,600831广电网络,600185格力地产,000613大东海,300585奥联电子,000506 ST中润,600748上实发展,000802北京文化,601101昊华能源,002471中超控股,300330华虹计通,002569步森股份,002470金正大,002656摩登大道,600343航天动力,002235安妮股份,601113华鼎股份,000700模塑科技,300555路通视信,300310宜通世纪,000004国华网安等等。
谢保平律师从事证券虚假陈述索赔案件多年,有丰富的虚假陈述案件办案经验,团队律师皆具备证券从业资格,成功案例有:大智慧、三房巷、嘉寓股份、亿晶光电、宝利国际、三圣股份、辉丰股份、济南高新、祥源文化、众和股份、新纶科技、超华科技、ST岩石、安硕信息、中毅达A股B股、天神娱乐、香溢融通、雅百特、延安必康、金花股份、长园集团、圣莱达、东海洋、飞乐音响、奥瑞德、天奇股份、华泽退、中兵红箭.....60多只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