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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物流股票索赔,律师团队表示这些股民可索赔,索赔征集中

发布者:谢保平律师|时间:2024年07月19日|分类:公司上市 |103人看过


新宁物流投资者集中提起索赔,谢保平律师团队助力维权行动

近日,新宁物流(股票代码:300013)投资者索赔案取得了重要进展。2024年7月17日,谢保平律师金融证券团队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新提交了一批新宁物流投资者索赔立案材料。这些投资者因新宁物流虚假陈述行为造成损失,将其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


ST新宁索赔参考条件如下:

2019年4月25日至2022年12月30日间买入300013新宁物流,且在2022年12月31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谢保平律师金融证券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新宁物流违规依据

2022年12月30日,新宁物流发布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02022027号)。

2023年4月27日,新宁物流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苏证监罚字[2023]5号)。

2023年7月4日,新宁物流收到江苏证监局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5号)。


虚假陈述行为不仅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更破坏了资本市场的秩序和公信力。投资者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赔偿,不仅是为了追回个人损失,更是为了推动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营造一个更加公平、公正、透明的投资环境。

随着投资者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将勇于站出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这不仅有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促进市场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也将推动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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