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特信最新索赔消息:
2024年7月6日,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及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9号)。经查明,特发信息涉嫌违法事实如下:
一、2015年至2019年,特发东智通过少计或延迟入账客售料采购款、跨期调节营业成本的方式虚减或虚增营业成本。其中2015年至2018年分别虚减营业成本1,039.33万元、9,173.46万元、5,624.61万元、1,162.92万元,2019年虚增营业成本6,494.77万元。
二、2019年,特发东智通过伪造采购订单和相关物流单据等方式,虚构与深圳市友华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销售业务,虚增营业收入32,755.30万元、营业成本 28,368.59万元,虚增利润总额4,386.71万元。特发东智上述行为导致特发信息2015年度至2018年度利润总额分别虚增1,039.33万元、9,173.46万元、5,624.61万元、1,162.92万元,2019年度利润总额虚减2,108.06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8.17%、34.74%、16.58%、3.29%、5.33%。特发信息披露的2015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证监局局决定:
一、对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
二、对蒋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
三、对陈给予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罚款;
四、对易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五、对杨、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
六、对张、王、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
并对蒋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陈采取8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易宗湘采取6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ST特信索赔参考条件:
2016年4月26日至2022年7月19日之间买入000070特发信息,且在2022年7月20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者。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谢保平律师金融证券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ST特信违规依据:
2023年5月8日,特发信息发布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720239号)。
2024年5月10日,特发信息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2024〕9号)。
2024年7月6日,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及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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