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典防务最新索赔消息:
2024年7月4日,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回复的公告中显示:
1、公司2023年四季度收入仅78.65万元,2024年一季度收入环比大幅增加达4,794.80万元。同时,公司披露2023年度业绩快报更正公告,更正后的营业收入较更正前减少5,871.66万元,下降 21.68%。
2、因收入确认执行政策未有效执行,致使2023年年度报告数据与业绩快报差异较大2023年,公司经审计的年度报告营业收入为21,210.34万元,业绩快报披露的营业收入为27,082.00万元,差异金额为5,871.66万元。差异形成的原因主要由于飞行服务与数据处理业务存在先飞行后补签合同的情形,同时由于财务及飞行服务业务人员调整因素叠加,使得公司在实际收入确认执行时以交付数据形式而非取得最终验收文件作为业绩快报收入确认的依据。截至2024年6 月30日,上述涉及的交付数据仍未签署正式合同并预计未来不会形成收入。上述情形仅发生在2023年度,此前年度不存在调减的情形。除2023年度以外,公司以前年度亦存在先进行数据获取后补充签署协议的情形,相关业务具备商业实质。
3、经营活动现金流相关情况公司2020年至2024年一季度,各期末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分别为10,041.89万元、5,564.55万元、10,398.29万元、5,529.64万元和2,659.22万元,2023年数据较2022年下滑46.82%,主要由于涉及2023年期初应收账款的客户账款未及时收回,涉及的主体或公司包括客户A、中国科学院空天信息创新研究院、安菲克斯、海利天梦、航景创新和鹏华科技。
而在此之前,2024年5月28日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公司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42024014号)以及对实际控制人高明先生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42024013号)。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观典防务索赔参考条件如下:
2022年5月25日至2024年4月29日之间买入688287观典防务,且在2024年4月30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谢保平律师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观典防务违规依据:
2024年5月28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公司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42024014号)。
目前火热征集的股票如下:
002052同洲电子,300766每日互动,000523广州浪奇,600289亿阳信通,002086东海洋,603111康尼机电,600589广东榕泰,600387海越能源,300427红相股份,300078思创医惠,6003377广誉远,600831广电网络,600185格力地产,000613大东海,300585奥联电子,000506 ST中润,600748上实发展,002647仁东控股,002247聚力文化,000663永安林业,300526中潜股份,000802北京文化,601101昊华能源,002471中超控股,300330华虹计通,002569步森股份,002470金正大,002656摩登大道,600343航天动力,002235安妮股份,601113华鼎股份,000700模塑科技,300555路通视信,300310宜通世纪,000004国华网安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