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地产最新索赔消息:
2024年6月24日,谢保平律师金融证券团队向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新提交了一批600185格力地产投资者索赔立案材料。这些投资者因格力地产虚假陈述行为造成损失,而将其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
而在此之前,2023年9月29日,600185格力地产发布关于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称,2023年9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20号)。
经查明,格力地产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1、格力地产在2018年至2021年存货减值测试中,存在对子公司上海海控保联置业有限公司“海德壹号”、上海海控太联置业有限公司“公园海德”两个地产项目可售面积、可比售价选取错误,对重庆两江新区格力地产有限公司“重庆两江”地产项目P19地块可比售价选取错误、未对可比售价进行修正等问题,高估存货可变现净值、少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格力地产在2018年至2021年度累计少提存货减值导致多计净利润626,386,989.85元。同时,2022年度,格力地产多提存货减值并少计利润626,386,989.85元,占当年度净利洞绝对值的23.34%。上述事项导致格力地产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21格地02”“22格地02”“23格地01”债券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等文件,银行间债券市场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错报。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格力地产投资者可以参考索赔条件如下:
2019年4月30日至2023年7月13日间买入600185格力地产,且在2023年7月14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者。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谢保平律师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格力地产违规依据:
2023年7月12日,格力地产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62023017号)。
2023年9月26日,格力地产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广东证监处罚字〔2023〕23号)。
2023年9月28日,格力地产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