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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棉股份最新索赔条件,发布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索赔征集中

发布者:谢保平律师|时间:2024年06月23日|分类:股权纠纷 |105人看过

红棉股份最新索赔消息:

2024年6月22日,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中显示:

1. 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轻工集团”)筹划向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出售相关资产,公司拟通过现金方式购买轻工集团全资子公司广州鹰金钱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鹰金钱”或“标的公司”)100%股权,具体交易方案及交易细节待进一步磋商确定。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鹰金钱100%股权,鹰金钱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交易估值及定价尚未确定,预计可能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对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认定,最终以审计机构及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审计、评估的数据以及签订的正式交易文件为准。本次交易不涉及公司发行股份,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3. 目前,本次交易相关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正有序开展,交易双方尚未签署任何协议,公司将根据后续尽职调查及审计结果作进一步研判,最终能否签署关于本次交易的正式交易文件,实施收购标的公司股权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分阶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而在此之前,2021年12月24日,广东证监局对广州浪奇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广州浪奇存在以下违法事实:1、广州浪奇在2018年至2019年期间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利润,2018年年报、2019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2、广州浪奇在2018年至2019年期间虚增存货,2018年年报、2019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3、广州浪奇在2018年至2019年期间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资金往来及相关的关联交易情况,2018年年报、2019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红棉股份(原广州浪奇)索赔参考条件如下:

2019年4月30日至2020年9月27日间买入000523广州浪奇,且在2020年9月28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谢保平律师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红棉股份(原广州浪奇)违规依据:

2021年1月8日,广州浪奇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粤调查字210023号)。

2021年11月12日,广州浪奇披露了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1〕17号)。

2021年12月29日,广州浪奇收到了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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