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保平律师

  • 执业资质:1320120**********

  • 执业机构:福建证威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金融证券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东方集团最新索赔消息,收立案告知书,谢保平律师团队提示索赔范围

发布者:谢保平律师|时间:2024年06月22日|分类:人身损害 |152人看过

东方集团最新索赔消息:

2024年6月21日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192024004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而在2024年4月30日,东方集团发布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报告中显示:截止2023年末,公司总资产380.14亿元,同比减少9.9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166.88亿元,同比减少8.94%。2023年1-12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0.80亿元,同比减少46.01%;公司实现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57亿元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东方集团索赔参考条件如下

2024年6月18日之前买入600811东方集团,且在2024年6月19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谢保平律师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东方集团违规依据

2024年6月21日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192024004 号)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