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保平律师

  • 执业资质:1320120**********

  • 执业机构:福建证威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金融证券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国联股份索赔时效,谢保平律师团队立案一批,索赔征集中

发布者:谢保平律师|时间:2024年06月20日|分类:股权纠纷 |135人看过


国联股份最新索赔消息:

2024年6月19日,谢保平律师金融证券团队向北京金融法院新提交一批603613国联股份投资者索赔立案材料。这些投资者因国联股份此前信披违法违规造成损失,而将其送上被告席,要求赔偿损失。

而在此之前,2023 年 12 月 26 日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142023023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值得关注的是2023年12月27日,国联股份收到北京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显示:国联股份于2023 年 4 月 28 日、5 月 16 日两次发布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将部分交易调整为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对 2020 年年报,2021 年年报,2022 年前三季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进行更正,导致多期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国联股份索赔参考条件如下:

符合以下任意一种情况的可参加索赔:

1、2021年3月30日至20221124日之间买入603613国联股份,且在20221125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2、2023年12月26日之前买入603613国联股份,且在2023年12月27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者。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谢保平律师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国联股份违规依据:

国联股份于2023 年 12 月 26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142023023 号)。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