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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网络最新索赔消息,发布关于广东转债到期兑付暨摘牌公告,谢保平律师团队提示索赔条件

发布者:谢保平律师|时间:2024年06月18日|分类:债权债务 |87人看过


广电网络最新索赔消息:

2024年6月12日,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广电转债”到期兑付暨摘牌的第四次提示性公告》公告中显示:

1.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41号文核准,公司于2018年6月27日向社会公开发行8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80,000万元,期限6年(即2018年6月27日至 2024年6月26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8〕103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 8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8年7月24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转债简称“广电转债”,转债代码“110044”。

2.可转债停止交易日:“广电转债”将于2024年6月24日开始停止交易,2024年6月21日为“广电转债”最后交易日。 在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自2024 年6月24日至2024年6月26日),“广电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广电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

2024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决定将“广电转债”的转股价格由6.82元/股向下修正为4.41元/股,调整后的“广电转债”转股价格自2024年6月5日起生效。近期公司股票价格与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仍存在一定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转股可能存在的风险。   

而在此之前,2023年12月25日广电网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92023009号)。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广电网络索赔参考条件如下:

符合以下任意一种情况的可参加索赔:

1、2022年12月2日至2023年10月30日之间买入600831广电网络,且在2023年10月31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2、2023年12月25日之前买入600831广电网络,且在2023年12月26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谢保平律师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广电网络违规依据:

  2023 年 12 月 25日广电网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09202300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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