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保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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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华铁最新索赔消息,发布定期报告责令改正事项暨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公告

发布者:谢保平律师|时间:2024年06月17日|分类:公司上市 |161人看过

ST华铁最新索赔消息:

2024年6月15日,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定期报告披露、责令改正事项进展暨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中显示:

1、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定于2024年4 月30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但因前述报告所涉及的 部分信息暂无法核实查清,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2024年4月30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5月6日开市起停牌。

2、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2024年6月13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北京炎黄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 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炎黄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 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刊登在《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变更会 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董事会正在与各方积极沟通、核查相关事项,组织有关人员加快推进定期报告编制工作,争取尽早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但不排除最终无法实施既定安排,导致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可能。

而在此之前,2024年5月15日,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1号、[2024]12号)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24]1号)经查明,华铁股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华铁股份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华铁股份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      

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证监局决定:一、对张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 二、对王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三、对杨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 四、对石、姜、韩、段、王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五、对袁、唐、明、梁给予警告,并处以55万元罚款; 六、对初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ST华铁索赔参考条件如下:

符合以下任意一种情况的可参加索赔:

1、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4月28日之间买入000976华铁股份,且在2023年4月29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2、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12日之间买入000976华铁股份,且在2023年7月13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谢保平律师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ST华铁违规依据:

2023年7月12日,华铁股份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62023018号、0062023019号)。

2024年2月8日,华铁股份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4]2号)。

   2024年5月10日华铁股份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1号、[2024]12号)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24]1号)

   2024年5月15日,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1号、[2024]12号)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2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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