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步森最新索赔消息:
2024年6月13日,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筹划表决权委托事项的重大风险提示公告》公告中显示:
1、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筹划表决权委托事项仍处于收购人尽职调查阶段,尚存在不确定性,不能排除在其尽调完成后终止筹划的可能。本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的《表决权委托意向协议》仅为交易各方的意向性安排,具体内容以相关各方另行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如本次交易最终实施,将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但截至目前本次交易尚处于收购人尽职调查阶段,尚需协议各方进一步论证和协商,亦尚需相关各方就各项具体安排协商一致,不能排除在收购人尽调完成后终止筹划的可能。鉴于该事项最终能否顺利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务必充分关注本事项相关重大不确定性风险,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经核查,拟委托标的股份具有被质押、冻结及轮候冻结情形,且北京东方恒正科贸有限公司所持有的21,333,760股无限售流通股将于2024年6月13 日10时至2024年6月1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经核实,相关拍卖标的法院拟采取分拆处置的方式进行处置,竞拍人可以50万股为最小申报单位参与竞拍,相关股份存在被不同竞拍者竞得的风险。如受托方后续参与竞拍仅获得部分股份或未能获得股份,将可能导致其在取得表决权后发生表决权贬损甚至丧失的可能,公司可能产生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或出现无实际控制人情形。截至目前,该拍卖事项是否最终成交除受到价格等因素影响,后续还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3、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介绍: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步森股份”,证券简称:ST步森,证券代码:002569)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4年6月7日、2024年6月11日、2024年6月12日)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偏离+14.7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而在此之前,2023年8月16日,002569ST步森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称,2023年8月15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23号)。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步森股份未及时披露且未在2021年半年报中披露东方恒正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未及时披露且未在2022年半年报及年报中披露报告期内董事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证监局决定:1、对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2、对王春江给予警告,并处以12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70万元罚款,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50万元罚款;3、对张优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ST步森索赔参考条件如下:
符合以下任意一种情况的可参加索赔:
1、2019年9月12日至2021年12月3日间买入002569 步森股份,且在2021年12月4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2、2021年1月22日至2021年12月28日间买入002569 步森股份,且在2021年12月29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以上步森股份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谢保平律师金融证券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ST步森违规依据:
2022年11月11日,步森股份因公司涉嫌未按规定披露重大事件等,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1120220018号)。
2023年6月30日,步森股份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3]15号)。
2023年8月15日,步森股份及相关当事人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