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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鼎龙最新索赔条件,发布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风险公告

发布者:谢保平律师|时间:2024年06月06日|分类:公司上市 |179人看过

ST鼎龙最新索赔消息:

2024年6月5日,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中显示:

2024年6月4日,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收盘价为0.95元/股,股价首次低于1元/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修订)》第9.2.3条的规定,上市公司首次出现股票收盘价格低于1元情形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或者存托凭证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2.1条的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仅发行A股股票或者仅发行B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的,深交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2024年6月4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0.95元/股,股价首次低于1元/股,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2.3条、第9.2.4条相关规定,在深交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首次出现股票收盘价低于人民币1元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出现连续1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应的情形消除或者出现终止上市情形之日止(以在先者为准)。

公司于2024年6月4日首次出现股票收盘价低于1元/股的情形,本公告为公司可能触发面值退市的第一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而在此之前,2024年4月26日鼎龙文化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62024006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而在2024年4月30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相关公告,鉴于审计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自2024年4月30日起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ST鼎龙索赔参考条件如下:

符合以下任意一种情况的可参加索赔:

1、2022年4月30日至2023年4月28日之间买入002502鼎龙文化,且在2023年4月29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2、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4月19日之间买入002502鼎龙文化,且在2024年4月20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3、2024年4月26日之前买入002502鼎龙文化,且在2024年4月27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谢保平律师金融证券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ST鼎龙违规依据:

2024年4月26日,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620240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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