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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公教育最新索赔消息,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谢保平律师团队提示索赔范围

发布者:谢保平律师|时间:2024年06月06日|分类:求学教育 |136人看过


中公教育最新索赔消息:

2024年6月6日,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中显示: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2024年6月3日、2024年6月4日、2024 年6月5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而在此之前,2022年4月27日,中公教育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中公教育及其子公司北京中公、中成置地与关联方陕西冠诚、北京创晟、上海贝丁、吉安理享学、辽宁瀚辉之间关联交易涉及金额共计1,232,395,000元,其中2019年、2020年分别为196,335,000元、1,036,060,000元,分别占中公教育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65%和30.19%。中公教育应在其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中如实披露其与陕西冠诚、北京创晟、上海贝丁、吉安理享学、辽宁瀚辉之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但中公教育未按规定对上述情况进行披露,存在重大遗漏。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中公教育索赔参考条件如下:

2020年3月10日至2021年11月30日间买入002607中公教育,且在2021年12月1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者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谢保平金融证券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中公教育违规依据

2021年12月15日,中公教育因涉嫌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了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32021010号)。

2022年4月24日,中公教育收到中国证监会安徽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2〕1号)。

2022年4月27日,中公教育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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