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喻信息最新索赔消息:
2024年5月27日,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公告中显示:
1、因公司涉及违规担保情形且未在规定期限内解决,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第(五)项及9.5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2024年1月29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及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2、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同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于2024年5月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2023年报问询函,公司正在组织相关方对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将根据问询函回复进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事项处于补充材料阶段,公司最终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而在此之前,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湖北证监局关于对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闫、丹、万、张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68号)。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天喻信息索赔参考条件如下:
2021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25日之间买300205天喻信息,且在2023年12月26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谢保平律师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天喻信息违规依据:
2023年12月26日天喻信息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湖北证监局关于对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闫、丹、万、张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