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利科技最新索赔消息:
2024年5月28日,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告中显示:
1、公司股票交易连续3个交易日(2024年5月23日、2024年5月24日、 2024年5月27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
2、经营业绩风险: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发布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7,967,368.25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55,582,240.17元;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4,085,454.62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84,149,353.28元。
3、非标审计报告的风险: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三)项规定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审计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自2024年5月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2024-026)等相关公告。
4、控股股东质押风险: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西藏新海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46,114,3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80%。控股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总数为116,645,200股,占其所持股份总数的79.83%;控股股东累计被司法标记及冻结股份总数为146,114,350股,占其所持股份总数的100%。
而在此之前,2024年4月30日,603959百利科技发布了一则公告,内容是关于他们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问询函。这份问询函是关于公司2023年的年度报告相关信息披露的。具体来说,这份问询函是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出的,编号为上证公函【2024】0423号。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百利科技索赔参考条件如下:
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29日之间买入603959百利科技,且在2024年5月6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谢保平律师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百利科技违规依据:
2024年4月29日,百利科技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相关信息披露的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4】04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