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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开股份最新索赔消息,发布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谢保平律师团队提示索赔条件

发布者:谢保平律师|时间:2024年05月27日|分类:股权纠纷 |134人看过

首开股份最新索赔消息:

2024年5月25日,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中显示:

1、北京首都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开股份”)与金科苏州是苏州平泰股东,双方登记的持股比例为首开股份持股70%,金科苏州持股30%。苏州平泰负责开发苏地2020-WG-43号地块项目。

2、根据首开股份、金科苏州与苏州平泰签订的《合作开发协议》约定,在满足苏州平泰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资金的前提下,首开股份与金科苏州可以按持股比例自项目公司(苏州平泰)借用盈余资金。在苏州平泰根据经营需要向股东方发出归还资金请求时,双方股东应按时归还借款。苏州平泰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按照协议约定多次向金科苏州发函要求金科苏州归还借款,但金科苏州未履行还款义务。累计欠付苏州平泰借款本金472,379,500元。  

3、截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且存续的诉讼案件(不含本次案件)涉案总金额59,933.14万元,占公司2023年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76%,主要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销售代理合同纠纷以及按揭贷款担保纠纷等为主,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事项披露标准。

而在此之前,2023年122日,600376首开股份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称,2023年11月3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2023〕6号)。经查明,首开股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首开股份在2021年存货减值测试中,高估下属子公司存货可变现净值,少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05亿元,少计资产减值损失4.05亿元。上述事项导致首开股份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错报,并导致首开股份2022年5月至2023年5月期间发行的公司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说明书等发行文件,以及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错报。

2023年4月29日,首开股份发布《关于前期差错更正的公告》,主动进行更正,采用追溯重述法补提存货跌价准备4.05亿元。

证监局决定:1、对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的罚款;2、对李岩、赵龙节、容宇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的罚款。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首开股份索赔参考条件如下:

2022年4月16日至2023年4月28日之间买入600376首开股份,且在2023年5月4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者

以上首开股份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谢保平律师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首开股份违规依据

2023年7月12日,首开股份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42023014号)

2023年11月20日,首开股份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编号:〔2023〕12号)。

2023年11月30日,首开股份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202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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