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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富润索赔流程,收正式处罚,谢保平律师团队提示最新索赔条件

发布者:谢保平律师|时间:2024年05月21日|分类:人身损害 |87人看过


浙江富润诉讼最新消息,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0070.SH)于2024年5月18日发布公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以下是关于此事件的详细信息:

公司处罚:浙江富润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50万元罚款。

个人处罚:赵、江、付等个人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50万元的罚款。

在2024年4月25日,浙江富润曾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送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3年4月28日,浙江富润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2020年年报、2021年年报和2022年半年报等报告的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调整。而在5月17日晚间,公司进一步披露了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具体内容,该决定书显示,浙江富润全资子公司在2020年1月至2022年上半年期间存在违规行为。

证威律师事务所谢保平律师表示,浙江富润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正式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要求赔偿。法院遵循“不告不理”原则。

浙江富润索赔登记条件,浙江富润索赔区间

2021年4月27日至2023年4月27日之间买入600070浙江富润,且在2023年4月28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股索卫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浙江富润违规依据

2023年10月27日,浙江富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1120230033号)。

2024年4月24日,浙江富润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4〕8号)。

2024年5月17日,浙江富润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8号、〔2024〕19号、〔2024〕20号)。

浙江富润索赔流程

投资者打印对账单等材料寄给律所 → 收到材料后一周内向投资者反馈起诉标的额 → 签订委托手续 → 等待律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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