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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创股份最新索赔消息,发布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告,索赔征集中

发布者:谢保平律师|时间:2024年05月19日|分类:股权纠纷 |146人看过

威创股份最新索赔消息:

2024年5月18日,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定期报告披露进展暨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中显示:

1、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定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因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在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报告中未能过半数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无法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又因期初数无法确定,亦无法于原定时间披露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已自2024年5月6日开市起停牌。若公司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在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年度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公司原定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因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在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报告中未能过半数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无法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又因期初数无法确定,亦无法于原定时间披露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股票已自2024年5月6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而在此之前,2024年5月8日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62024011号)。因公司涉嫌未按时披露年度报告等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4年5月8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威创股份索赔参考条件如下:

2023年12月22日前买入002308威创股份,且在2023年12月23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谢保平律师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威创股份违规依据:

2023年12月22日威创股份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620230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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