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屯矿业最新索赔消息: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5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282024006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2024年4月23日发布的2023年年度报告中显示: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44.56亿元,同比下降5.33%,主要原因是公司战略性缩减了金属贸易业务的规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68亿元。公司继续贯彻 缩减贸易业务规模的战略,有色金属贸易业务收入减少所致;2023年营业成本217.62亿元,同比下降4.83%,主要为收入减少带来成本减少所致。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盛屯矿业索赔条件如下:
符合以下任意一种情况的可参加索赔:
1、2022年4月26日至2024年4月21日之间买入600711盛屯矿业,且在2024年4月22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2、2024年5月17日之前买入600711盛屯矿业,且在2024年5月18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谢保平律师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盛屯矿业违规依据:
2024年5月17日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282024006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