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发信息最新索赔消息:
2024年5月13日,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称,2024年5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2024〕9号)。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2015年4月8日,特发信息与陈等4名深圳东志科技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深圳特发东智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特发东智)股东签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以支付现金和发行股份方式购买特发东智100%股权。同日,特发信息与特发东智3名自然人股东签订《利润补偿协议》,3名自然人股东承诺特发东智2015年至2017年三年累积净利润总额不低于14,298万元,陈传荣单独补充承诺特发东智2018年、2019年、2020年净利润均不低于5,860万元。 2015年11月4日,特发东智完成股权变更,成为特发信息全资子公司。自2015年11月30日起 ,特发信息将特发东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经查,特发东智为完成业绩承诺,通过跨期调节营业成本、虚构业务等方式,虚增收入、虚增或虚减营业成本和利润。具体违法事实如下:
一、2015年至2019年,特发东智通过少计或延迟入账客售料采购款、跨期调节营业成本的方式虚减或虚增营业成本。其中2015年2018年分别虚减营业成本1,039.33万元、9,173.46万元、5,624.61万元、1,162.92万元,2019年虚增营业成本6,494.77万元。
二、2019年,特发东智通过伪造采购订单和相关物流单据等方式,虚构与深圳市友华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销售业务,虚增营业收入32,755.30万元、营业成本28,368.59万元,虚增利润总额4,386.71万元。 特发东智上述行为导致特发信息2015年度至2018年度利润总额分别虚增1,039.33万元、9,173.46万元、5,624.61万元、1,162.92万元,2019年度利润总额虚减2,108.06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17%、34.74%、16.58%、3.29%、5.33%。特发信息披露的2015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证监局拟决定:一、对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800 万元 的罚款; 二、对蒋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 三、对陈给予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罚款; 四、对易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五、对杨、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 六、对张、王、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
并对对蒋勤俭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陈采取8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易采取6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特发信息索赔参考条件:
2016年4月26日至2022年7月19日之间买入000070特发信息,且在2022年7月20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者。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谢保平律师金融证券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特发信息诉讼最新消息:
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特发信息违规依据:
2023年5月8日,特发信息发布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720239号)。
2024年5月10日,特发信息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202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