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保平律师

  • 执业资质:1320120**********

  • 执业机构:福建证威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金融证券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ST信通最新索赔时间,发布2023年年度报告,谢保平律师团队提示索赔条件

发布者:谢保平律师|时间:2024年05月04日|分类:抵押担保 |122人看过

ST信通最新索赔消息:

2024年4月30日,亿阳信通公司发布《2023年年度报告》报告中显示: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9,524.67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5.2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5,120.60万元;实现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8,426.06万元。2023年公司销售费用2,713.73万元,比上年下降39.15%,公司管理费用18,130.94万元,比上年下降9.43%,研发费用8,831.70万元,比上年下降 29.09%,财务费用-400.78万元,比上年增加5.48万元。

而在此之前,2021年12月29日,亿阳信通因信披违法违规收到黑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证监会查明,存在以下违法事实:1、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对外担保有关情况;2、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证监会正式处罚落地后,遭到了大批投资者索赔。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ST信通索赔参考条件如下:

2016年1月8日至2017年12月7日间买入600289亿阳信通,且在2017年12月8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以上赔登记条件仅代表谢保平律师金融证券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ST信通违规依据:

2017年12月6日,亿阳信通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黑调查字[2017]26号)。

2021年7月27日,亿阳信通收到中国证监会黑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1】1号)。

2021年12月29日,亿阳信通及相关当事人收到黑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1号)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21]1号)。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