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龙文化最新索赔消息:
2024年4月26日,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62024006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而在2024年4月20日,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公告中显示:
1、业绩预告期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前次业绩预告情况: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司预计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盈利:0万元至5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6,661.59万元至7,161.59万元;基本每股收益盈利:0元/股至0.0058元/股。
3、2023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盈利:最新预计亏损550万元至 820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最新预计亏损7,600万元至 7,860万元;基本每股收益:最新预计上半年亏损亏损:0.0064元/股至0.0096元/股。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鼎龙文化索赔参考条件如下:
符合以下任意一种情况的可参加索赔:
1、2022年4月30日至2023年4月28日之间买入002502鼎龙文化,且在2023年4月29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2、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4月19日之间买入002502鼎龙文化,且在2024年4月20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3、2024年4月26日之前买入002502鼎龙文化,且在2024年4月27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谢保平律师金融证券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鼎龙文化违规依据:
2024年4月26日,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62024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