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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利制药案情最新进展: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发布者:谢保平律师|时间:2024年04月23日|分类:行政复议 |424人看过


普利制药案情最新进展: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24年4月16日,普利制药正式发布《关于收到海南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公告》。据公告内容,公司近日收到了海南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14号)。海南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普利制药在2021年和2022年的年度报告中,营业收入、利润等关键财务信息存在披露不准确的问题。这一发现无疑给普利制药敲响了警钟,提醒公司在未来的信息披露工作中必须更加严谨和准确,以维护公司的信誉和市场的公平。

上市公司违反《证券法》规定的信息披露义务,在披露的信息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法院认定为虚假陈述。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导致投资者损失的,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证威律师事务所谢保平律师表示,普利制药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索赔。法院遵循“不告不理”原则,符合索赔条件的受损的普通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可及时登记亏损额,以免错过索赔机会。

普利制药索赔条件,普利制药索赔的时间

2022年4月26日至2024年4月16日之间买入300630普利制药,且在2024年4月17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谢保平律师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普利制药违规依据

2024年4月16日,普利制药发布公告称,收到海南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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