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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利制药最新索赔范围,发布对海南普利制药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索赔征集中

发布者:谢保平律师|时间:2024年04月18日|分类:海关商检 |571人看过

普利制药最新索赔消息:

2024年4月16日,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海南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14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

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海南证监局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你公司2021 年、2022 年年度报告中营业收入、利润 等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违规行为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你公司应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对相关年度营业收入、利润等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自查,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 交书面整改报告,我局将视后续检查情况采取进一步措施。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普利制药索赔参考条件如下:

2022年4月26日至2024年4月16日之间买入300630普利制药,且在2024年4月17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股索卫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普利制药违规依据:

2024年4月16日,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1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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