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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创环保索赔登记,谢保平律师团队又代理新增一批股民申请立案

发布者:谢保平律师|时间:2024年04月11日|分类:经销代理 |145人看过

中创环保最新索赔消息:

2024年4月10日,谢保平律师金融证券团队向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新提交了一批300056中创环保投资者索赔立案材料。这些投资者因中创环保此前信披违法违规造成损失,而将其送上被告席,要求赔偿损失。

而在此之前,2019年4月30日,中创环保(原名三维丝)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证监会查明,存在以下违法事实:1、未按规定在临时报告及定期报告中披露有关关联交易;2、2017年1月18日披露的临时报告存在虚假记载;3、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报和第三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4、三维丝2016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中创环保(原名三维丝)信息披露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索赔。证监会行政处罚下达后,遭到大批投资者索赔。根据中创环保(原名三维丝)《2022年半年度报告》显示,部分投资者以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致使原告在证券交易中遭受经济损失为由,要求公司给予赔偿。 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止,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所涉诉讼在诉索赔金额为10,159.60万元。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中创环保索赔案参考条件如下:

符合以下任意一种情况的可参加索赔:

1、2016年3月1日至2017年4月5日间买入300056中创环保,且在2017年4月6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2、2017年4月29日至2017年12月22日间买入300056中创环保,且在2017年12月23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谢保平律师金融证券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中创环保违规依据:

2017年12月22日,中创环保(原名三维丝)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厦调查字201704号)。

2018年10月30日,中创环保(原名三维丝)收到证监会厦门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厦证监处罚字〔2018〕3号】。

2019年4月30日,中创环保(原名三维丝)收到厦门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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