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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气索赔范围,发布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发布者:谢保平律师|时间:2024年04月02日|分类:公司法 |280人看过

上海电气最新索赔消息:

  2024年4月2日,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中显示: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控股”,原名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2022年1月28日更名为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7,755,743,913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49.78%。本次电气控股持有的284,545,455股股份解除质押,电气控股剩余质押股份数量为1,710,000,000股。

 公司于2024年4月1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电气控股的通知,电气控股已于2024年3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质押专户”中的本公司284,545,455股无限售流通股份解除质押手续。

  2022年12月26日,601727上海电气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称,2015年至2020年,上海电气子公司电气通讯从事生产加工、销售专网通信产品业务。电气通讯从上游供应商采购原材料进行测试、装配,并对成品进行检测。之后,电气通讯将相关专网通信产品销售给环球景行实业有限公司、南京长江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富申实业公司、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贸易分公司等下游客户,并收取相关产品销售款项。经查明,上海电气存在以下违法事实:1、未及时披露相关重大事件;2、2020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上海电气索赔参考条件如下:

2021年3月27日至2021年5月30日之间买入601727上海电气,且在2021年5月31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谢保平律师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上海电气违规依据:

2021年7月5日,上海电气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的《调查通知书》(沪证调查字2021-1-028号)。

2022年12月9日,上海电气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沪证监处罚字[2022]24号)。

2022年12月26日,上海电气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22]29号、沪[2022]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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