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保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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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明珠最新索赔消息,发布全资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谢保平律师团队提示索赔条件

发布者:谢保平律师|时间:2024年03月31日|分类:抵押担保 |151人看过

广东明珠最新索赔消息:

2024年3月28日,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中显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立案。

2、上市公司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执行人。

3、涉案金额:借款本金433,624,807.88元以及截至2022年11月28日的利息 91,538,479.86元(包括逾期利息),并支付以实欠本金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标准计算自2022年11月29日至款项还清之日止的利息。

4、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影响:一审判决已生效,该案件进入执行阶段,由于该案件的执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收回相应借款本金、利息等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相关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而在此之前,在2022年5月25日,广东明珠因信披违法违规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处罚下达后,遭到了大量投资者索赔。根据广东明珠《2023年半年度报告》显示,本报告期公司支付投资者索赔466.52万元。目前所掌握的投资者诉求及相关测算情况,公司本报告期预计负债(投资者索赔损失)余额1,404.53万元。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广东明珠索赔参考条件如下:

2017年3月9日至2021年4月29日间买入600382广东明珠,且在2021年4月30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谢保平律师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广东明珠违规依据:

2022年2月16日,广东明珠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62022001号)。

2022年3月17日,广东明珠收到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印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2]6号)。

2022年5月25日,广东明珠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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