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洋最新索赔消息:
2023年3月15日,谢保平律师团队代理的一批002086东海洋投资者索赔案获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收到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这些投资者因东海洋信披违法违规行为造成损失,将其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
而在此之前,2022年1月19日,*ST东洋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证监会查明,存在以下违法事实:1、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关联交易;2、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对外担保;3、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和仲裁。这已经是东方海洋第二次因信披违法违规被证监会处罚,证监会处罚落地后,就遭到了大批投资者索赔。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东方海洋索赔参考条件如下:
2018年6月25日至2020年4月29日间买入002086东海洋,且在2020年4月30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谢保平律师金融证券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东方海洋违规依据:
2020年7月29日,*ST东方海洋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鲁证调查字[2020]13号);同时,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对控股股东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的《调查通知书》(鲁证调查字[2020]20号)。
2021年11月30日,*ST东洋收到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下发《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2021】13号)。
2022年1月19日,*ST东洋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