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尚生态最新索赔消息:
2024年3月5日,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诉讼事项及累计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中显示:
1、截至本公告日, 公司作为被告的新增案件涉及金额为 111,903,239.22 元,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16.19%。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作为原告已撤诉的涉诉金额 251,126.80 元,公司作为被告已撤诉、已结案及法院判决驳回对公司的诉讼请求的涉诉金额为907,045,462.09 元,公司已撤诉、已结案及法院判决驳回对公司的诉讼请求的涉诉金额累计为 907,296,588.89 元。
截至本公告日,2021 年 2 月至 2024 年 3 月,公司作为原告的案件涉及金额累计 520,203,066.75 元,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75.25%,公司作为被告的案件涉及金额累计 2,478,131,261.62 元,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358.47%。公司及子公司诉讼涉及金额累计 2,998,334,328.37 元,占公司 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433.72%。
3、公司所涉案件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的案件,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按照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或临时公告中披露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
而在此之前,2023年7月14日,美尚生态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经证监会查明,存在以下违法的事实:1、美尚生态2015年公司招股说明书、2015年至2019年年报、2020年半年报、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2、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及资金占用;3、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事项;4、未如实披露控股股东归还资金占用情况;5、美尚生态非公开发行股票行为构成欺诈发行。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美尚生态索赔参考条件如下:
符合以下任意一种情况的可参加索赔:
1、2015年6月25日至2021年4月29日间买入300495美尚生态,且在2021年4月30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2、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23日间买入300495美尚生态,且在2021年12月24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以上美尚生态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股索卫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美尚生态违规依据:
2021年12月23日,美尚生态发布公告称,因公司及控股股东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迎燕女士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82021054号)、(编号:证监立案字0382021055号)。
2023年4月7日,美尚生态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送达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3〕13号)。
2023年7月14日,美尚生态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