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仪电气最新索赔消息:
2024年2月26日,谢保平律师金融证券团队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新提交了一批600290华仪电气投资者索赔立案材料。这些投资者因华仪电气信披违法违规行为造成损失,将其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
在此之前,2024年1月13日,600290*ST华仪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称,近日,公司及相关人员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43、44、45号),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17年,华仪电气全资子公司华仪风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仪风能)对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风机销售业务确认收入,并结转相应的成本,涉及诺木洪、罗家山及渑池二期三个项目,上述事项导致华仪电气2017年年度报告合并财务报表虚增营业收入34,725.64万元,虚增应收账款,并多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812.58万元,虚增利润总额6,699.05万元。
华仪电气2017年虚增风机销售收入形成的应收账款一直存续并每年计提坏账准备,导致2018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减利润总额,影响金额分别为959.78万元、3,729.13万元、5.501.49万元、4,600.77万元和6,258.11万元。
上述事项导致华仪电气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证监局拟决定:对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张学民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陈孟列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华仪电气索赔参考条件:
2017年3月3日至2019年11月24日间买入600290华仪电气,且在2019年11月25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谢保平律师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华仪电气违规依据:
2023年6月21日,华仪电气再次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120230018号)。
2023年11月21日,华仪电气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3]29号)。
2024年1月13日,华仪电气发布关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43、44、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