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创医惠最新索赔消息:
2024 年 1 月 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49 号)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23】5 号)。
经查明,思创医惠、章笠中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思创医惠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一)思创医惠公开发行情况:
2021 年 1 月 22 日,思创医惠公开披露《募集说明书》,其中包含其 2017年、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 1-9 月的财务数据。2021 年 2 月 1 日,思创医惠披露《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称,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规模为 81,700.00 万元。
(二)思创医惠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思创医惠通过全资子公司医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惠科技)与杭州闻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闻然)、上海洗凡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洗凡)、深圳市雨淋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雨淋)开展虚假业 务 等方 式, 2019 年 累 计虚 增营 业收入 34,929,355.97 元 , 虚增利润33,021,672.43 元,占当期利润总额 20.03%。
二、思创医惠 2019 年、2020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思创医惠通过全资子公司医惠科技与杭州闻然、上海洗凡、深圳雨淋开展虚假业务等方式,2019 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 34,929,355.97 元,虚增利润33,021,672.43 元,占当期利润总额 20.03%。思创医惠《2019 年年度报告》中相应财务数据未能如实披露。
思创医惠通过全资子公司医惠科技与杭州闻然、上海洗凡、深圳雨淋、杭州开泰新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泰新)、医信惠通开展虚假业务,以及提前确认与广东华上、河南裕景相关业务的收入、成本等方式,2020 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 96,468,786.13 元 , 累计虚 增 成本 9,228,186.66 元 , 虚增利润83,941,383.25 元,占当期利润总额 67%。思创医惠《2020 年年度报告》中相应财务数据未能如实披露。
上述违法事实,有思创医惠相关公开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会议决议、财务资料、业务合同、情况说明、银行账户资料、相关客户及人员提供的情况说明及资料、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核对及分析报告、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证监局认为,思创医惠前述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的行为,违反《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13 号)。
根据思创医惠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以及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局拟决定:一、对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8,570 万元罚款; 二、对章笠中给予警告,并处以 750 万元罚款。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思创医惠索赔参考条件如下:
符合以下任意一种情况的可参加索赔:
1、在2018年2月7日至2021年4月29日之间买入300078思创医惠,且在2021年4月30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2、2020年4月30日至2022年10月28日间买入300078思创医惠,且在2022年10月29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者。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股索卫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思创医惠违规依据:
2022年10月28日思创医惠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
2023年9月25日思创医惠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2024 年 1 月 8 日,思创医惠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49 号)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23】5 号)。
思创医惠索赔流程:
投资者打印对账单等材料寄给律所 → 收到材料后一周内向投资者反馈起诉标的额 → 签订委托手续 → 等待律师起诉。
股民可主张的损失范围: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处罚,受损的普通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