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6日,600387ST海越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称,于2022年9月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 (2022)142号]。经查明,海越能源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相关主体之间的关联关系。涉案期间海南承睦、海南禧越、海南科赛是海越能源的关联人。
二、海越能源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关联交易。
2020年2月25日、4月8日、4月9日,海越能源向海南承睦分别提供4,000万元、5,000万元、68,533.49万元;2020年4月9日、4月21日,海越能源向海南科赛分别提供36,000万元、24,000万元;2020年5月25日、5月26日,海越能源向海南禧越分别提供41,420万元、19,316.79万元。以上合计198,270.28万元,占海越能源《2020年半年度报告》记载的净资产绝对值63.19%。对于上述非经营性关联交易,海越能源未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
证监会拟决定:一、对海越能源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万元罚款。 二、对邱国良给予警告,并处以七十万元罚款。 三、对周勇、邢喜红、王侃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五十万元罚款。
自ST海越公告遭证监会立案调查起,谢保平律师金融证券团队就收到大量投资者索赔登记。现在ST海越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 已由证监会调查完毕,证监会依法拟对ST海越作出行政处罚。将正式启动了投资者索赔诉讼,受损投资者可参与索赔。江苏沁典律师事务所谢保平律师(执业证号:13201201010729362)表示,凡2020年2月25日至2021年4月29日之间买入600387海越能源,且在2021年4月30日(含当日)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亏损金额大于2万元的投资者可报名索赔。法院遵循“不告不理”原则,符合索赔条件的普通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可及时加入”股保平网“进行索赔登记,以免错过索赔机会。
索赔需要材料
1、证券营业部盖业务章的资金对账单(第一笔买入~打印当天);
2、证券营业部盖章的账户查询确认单;
3、身份证复印件;
4、您的联系方式、收款账号。
5、证券维权专业律师网站“股保平网/提交
索赔流程:投资者打印对账单材料寄给我们 → 收到材料后一周内联系投资者 → 签订委托手续 → 等待律师起诉
打印对账单:一般来说只能到开户的营业部, 但是有很多当事人异地的也可以,还有些当事人是叫开户营业部给寄来的。国信、招商等证券公司支持对账单寄送。东方财富等支持自行下载电子对账单。您可以打证券公司客服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