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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洋索赔,谢保平律师团队提示哪些股民可以成功索赔?

发布者:谢保平律师|时间:2021年11月11日|分类:海关商检 |212人看过


2021年11月10日,002086*ST东洋发布《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所持部分公司股票被司法拍卖暨可能被动减持的提示性公告》称,车志远先生持有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000,000股股份,其为公司控股股东山东东方海洋集团的一致行动人,本次公告司法拍卖的标的为车志远先生持有的公司4,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53%。截至11月10日,东方海洋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3,943,313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3.74%,其中 103,943,313 股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为 1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3.74%,83,943,313 股被轮候冻结,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为 80.7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1.10%。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拍卖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61.03%,如上述拍卖的4,000,000股公司股份最终全部成交,公司控股股东及实控制人可能会发生变化。

东方海洋此前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遭证监会处罚,引发投资者索赔潮。在证监会下发正式处罚决定书后,也启动了投资者索赔诉讼程序,目前多批投资者索赔。近期,部分投资者索赔案件已接到了东方海洋的和解意向,如果和解成功,将大大加快投资者获赔速度。谢保平律师表示符合以下两种情况:(1)2017年3月9日至2019年1月14日间买入002086*ST东洋,且在2019年1月15日(含当日)及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最终以法院认定结果为准);(2)2020年7月30日前买入002086*ST东洋,且在2020年7月31日(含当日)及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符合上述索赔条件的受损普通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股保平网了解参与索赔,以免错过索赔机会。

2020年7月29日,002086*ST东洋再次因公司涉嫌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鲁证调查字[2020]13号),同时,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对控股股东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的《调查通知书》(鲁证调查字[2020]20号)。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东方海洋索赔常见问答:

★参加股票索赔的话,是否要亲自出庭?

不用。当事人无需出庭应诉,由律师全权代理。股民可自愿出庭,法院一般不会要求股民亲自出庭。只需要配合签字、提供证据材料等

★股票退市了,是否还能索赔?

退市不影响投资者索赔。公司实体仍在运营,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会因退市而免除。

★参加股票索赔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证券营业部盖业务章的资金对账单(第一笔买入~打印当天);

2、证券营业部盖章的账户查询确认单;

3、身份证复印件;

4、您的联系方式、收款账号。

文章来源:股保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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