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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天索赔专家,股票索赔律师谢保平律师团队提示索赔程序

发布者:谢保平律师|时间:2021年09月24日|分类:公司上市 |338人看过

2021年9月22日,600856中天能源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2021年9月1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42021010号)。

根据公告信息显示,600856中天能源这是第二次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了,2020年9月9日,中天能源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称,因为未按照规定披露对外担保事项,2016-2018年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和未按照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仲裁事项被证监会处罚,并且,因违法性质严重,原实控人邓天洲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黄博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今年6月份,上交所还收到举报材料,举报中天能源存在人为构造股权质押交易规避退市、虚增质押标的 ABE 公司储量价值、隐瞒质押标的与公司实际存在关联关系、质押标的及主要海外子公司已不具备持续营运条件等情况。

中天能源索赔背景,ST中天索赔依据

中天能源成立于2020年10月14日,简称“中天能源”,股票代码:600856。 主营业务分为三类:一类为天然气(CNG和LNG)的生产和销售,包括CNG加气母站、CNG加气子站、LNG点对点工业客户及LNG液化工厂等;一类为LNG接收站投资建设及运营;一类为海外油气资产开发运营。

2019年10月8日,中天能源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吉调查字2019048号)。

2020年9月7日,中天能源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吉证监处罚字[2020]4号)。

2020年9月8日,中天能源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4号)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20]1号)。

2021年9月18日,中天能源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42021010号)。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如何向ST中天索赔?600856怎么索赔?

股保平网谢保平律师表示:600856中天能源再次因涉嫌信披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量,第一次证监会调查已收到正式处罚,且仍在索赔诉讼有效期内;第二次立案调查,待证监会下达正式处罚后,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符合索赔条件的受损的普通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不要错过索赔机会。

中天能源索赔条件是什么?600856索赔条件:

谢保平律师提示符合以下任意一种情况的可参加索赔:

1、2016年6月22日至2019年6月24日间买入买入600856ST中天,且在2019年6月25日(含当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2、2021年9月17日前买入600856ST中天,且在2021年9月22日(含当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可以通过股保平网了解参与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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