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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机电索赔,300032拟被处罚,律师提示最新索赔条件

发布者:谢保平律师|时间:2021年09月14日|分类:行政复议 |436人看过

近日,300032金龙机电发布关于控股股东金龙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金美欧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称,2021年9月8日下午收市后,公司分别收到金龙集团管理人、金美欧发来的邮件及附件,获悉金龙集团及其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金绍平,金龙集团一致行动人金美欧于2021年9月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1]17号)。经查明,当事人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超比例减持未依法报告、公告。

股保平网谢保平律师表示:金龙机电控股股东金龙集团及其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金绍平,金龙集团一致行动人金美欧因信披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待中国证监会对金龙机电下发正式处罚决定后,投资者即可正式发起索赔。符合条件的受损普通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不要错过索赔机会。

金龙机电索赔条件是:2019年12月31至2020年8月19日间买入300032金龙机电,且在2020年8月20日(含当日)及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可以通过律师了解参与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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