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晖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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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200万元欠款纠纷,和解达成是双赢

发布者:上海国晖团队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债权债务 |1173人看过

2011年6月*日,台胞曾先生来我所钟勇军律师处咨询,案情梗概为:

2010年曾先生应看好国内的市场,随与被告签订了二百万的股权转让协议,后曾先生依照股权转让协议向被告全额支付了所有股价款,但后因该股权转让行为违反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导致股权无法完成变更手续,后被告也一直拒绝向原告曾先生履行相关的分红。

后曾先生跟我所钟律师签订了委托合同,我们于2011年7月份将该案件起诉至***法院,因该案件为涉外民事案件,案件的证据收集费用及送达的相关费用都有我方承担,后被告又向法院提出了管辖权异议,基层人民法院驳回后,被告又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很明显被告是想借用诉讼程序来拖延时间,后我方申请了保全,被告也明显感到压力后,随即表明愿意调解,双方于2012年3月份达成调解协议书,原告也在调解书签订之后立即拿到了调解款项,原告对于调解金额非常满意。

试想一下,该案件如果继续走诉讼程序,很有可能原告在一年之内都无法拿到相关款项,并且还要承担高额的费用,最后可以在几个月之内达成调解并使曾先生拿到相关款项,无疑是对当事人曾先生权益的最好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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