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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最新量刑标准2017

发布者:郭亚杰律师|时间:2017年11月19日|分类:刑事辩护 |798人看过

一、2017贪污罪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修正案》(九)将第三百八十三条修改为: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二、贪污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犯罪的主体为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资格的人员。

  (二)犯罪的客体是侵犯公共财产所有权。

  (三)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以非法占有公共财产为目的。

  (四)客观方面是利用职务之便,采取侵吞、窃取、骗取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贪污罪是刑法中算是比较严重的罪行,犯罪情节的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贪污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况,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所以,作为一名国家工作人员要遵守法律,清廉执岗,不做违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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