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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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裁决的特点

发布者:王永春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劳动纠纷 |2373人看过

  法律裁决的本质特点在于论证:法官之所以有资格决定诉之胜败,是因为他们能形成判决的理由,他们必须说服当事人,阐释决定胜负的规则从哪里来,规则为什么适用争议事实,规则的适用是否合法,使自己的自由心证正当化。这种艺术化的工作方式,使民众很容易把法官和黑道上的舵爷恣意,专横,歪邪之行为区别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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