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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10

同居时买房,分手后挖坑多还钱,律师独辟蹊径制衡!

发布者:李金宝|时间:2021年06月10日|611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王某和刘某合作做生意时产生感情并同居,同居期间以刘某一个人的名义和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贷款买了期房打算结婚后居住。后双方发生矛盾要分手,因为购买的是期房,还没有交房,不能居住不能出租,没有房产证,刘某还需要每月向银行偿还贷款。双方为了这套房产怎么处理协商多次无果。分手后男方王某一直施压刘某,让刘某给他购房出的钱,被逼无奈的刘某在王某的一再逼迫下,给王某写了证明保证书。写明房产是原告王某出资的,房子的实际产权是属于王某,交房、卖房时刘某会积极配合,卖房超出部分归刘某。刘某给王某写了书面的证明保证时间不长,王某就到法院起诉刘某,要求刘某返还其40多万元的购房款。

刘某接到起诉状后到处咨询,因为有她本人亲自给对方写的书面证明保证,都认为这个官司肯定会输,后来,刘某通过别人介绍找到本律师,本律师听取了刘某的详细介绍,看了王某的起诉状和相关证据后,经过仔细研究,分析了双方的有利和不利之处,提出了一个独到的应对思路,刘某非常认可本律师不同于其他人的想法,就委托本律师代理应诉。

一般律师会这样考虑:当事人是被告,已经被起诉到了法院,原告方有她亲笔写的字据,并且原告方还提供了银行转账记录能够印证,初看都认为没有赢的希望。也有的律师提出被告写的字据是在被告胁迫下写的,却没法提供胁迫的任何证据,这样的答辩显然不会得到法院的认可的。

本律师是这样想的:既然被告已经给原告写了字据(其实,本律师可以肯定,这个字据就是原告在他聘请的律师的指导和授意下取得的,因为,这个字据就是这个案子的关键证据,如果没有被告写的这个字据,原告就没法起诉立案),就不要在这个字据上做文章了,既然原告手中有被告写的字据,这个案子原告赢的几率就非常非常大,被告输的可能性也非常非常大(出于执业纪律和职业习惯,本人不会对当事人说案子一定会赢或一定会输)。经过综合分析后,本律师产生了一个大胆的想法,既然原告能赢,那就让他赢好了,但是,不能让他痛痛快快地赢。要想办法给其设置障碍,让其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短期内又看不到任何希望。意志消磨殆尽,就能充分考虑投入的精力、金钱、时间和所要达到目的之间的平衡,迫使其降低要求,和被告达成调解。于是,本律师另辟蹊径,让被告承认字据是其真实意思,承认所买房产中有被告的出资,但是,让被告以原告没有合法理由让被告返还购房款进行答辩。因为,原告的购房款已经转变成了购买的房产,并且,购买房产是原被告双方共同商量的,是双方自愿的行为,原告的购房款并不在被告手中,被告没有实际占有原告的购房款,所以也就没有返还购房款的责任。原告只能主张购买的房产是双方共有的,只能向被告主张共有房产的分割。这样就给原告想要尽快收回资金增加了很大的难度。第一,原告方已经进行了好几个月的诉讼只能撤诉,重新起诉,相当于为这个官司耗费的所有时间、精力和金钱都化为乌有;第二,原告即使撤诉后重新起诉分割房产还会面临其他诸多困难。首先,所买的房产是期房,没有交工,不能使用,还没有房产证,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不予受理。其次,即便原告等到一二年后下来房产证再起诉,那中间又会出现什么样的法律风险是没法预测的(比如被告是否会转让房产,是否会再次设定抵押权导致房产无法顺利变现等)。

法院开庭时,原告方先宣读起诉状,被告方当庭提交并宣读答辩状(我方的答辩状事先没有提交法院,因为我方的答辩思路独到,令对方意想不到,当庭提交目的就是要给原告方当头一棒,完全打乱原告方的思路和步骤。)法官和原告方听完了被告方的答辩状后都有些吃惊,法官对原告方说,刚才被告方的答辩意见听到了吧,看下你们双方能协商调解吗,如果不能调解的话你们只能撤诉了。原告方经过合计,决定和被告方调解,最后在法官的主持下,原告降低了要求,和被告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一次性给原告方23万元,房产全部归被告所有。这样一来,看起来本没有胜诉希望的被告对这样的调解结果非常满意。


律师感悟:

本案中,原告是从准备起诉阶段就聘请了律师,才能够先想办法取得对自己有利的证据的,后来也是充分考虑了律师的建议才及时止损,降低要求,和被告达成调解的,如果原告没有聘请律师而轻易起诉,能取得什么样的结果是没法想象的。所以,当事人碰到法律问题时,一定要找专业律师解决,律师不仅有专业法律知识,还有多年的执业经验和专业技巧,律师会从多个角度、提供不同的思路和解决方案,当事人可以择优选择。

本案对本律师的反思也颇多。律师在和当事人接触之前,有不少当事人是已经咨询过很多的律师了,他们对案情已经有了一定的判断了,面对这样的当事人和案件,更要仔细分析研究案情和证据,冷静思考,独辟蹊径。因为本律师一直坚信: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违背常理,自然也不能按常规“出牌”!

本案的顺利调解使本律师更深刻地认识到,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咨询时一定要多听当事人的叙述,一定要多分析案情,对案子涉及的各种法律关系搞清楚,整理对双方有利的、不利的证据,灵活运用自己掌握的专业法律知识和专业技巧给当事人提供多种解决方案,征求当事人的意见。当案件结果得到当事人的满意肯定时,律师工作的成就感会油然而生。这种工作成就的自豪感、正义感、神圣感会激励自己更好的投入到以后的工作中,更多地感受挑战带来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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