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俊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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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纠纷实务维权|人身损害意外受伤,律师介入成功索赔全部损失

作者:张俊杰律师时间:2026年10月31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7次举报
2026-10-31

日常生活中,人身损害、侵权纠纷发生得十分突然。无论是意外摔伤、设施隐患致伤、邻里争执引发损害、物品坠落伤人、劳务作业受伤,还是他人过失导致身体受损,很多当事人受伤后都不知道找谁赔、怎么赔、能赔哪些项目,常常出现“受伤受罪、维权无门”的情况。

侵权责任案件和普通纠纷不同,核心在于证明过错、因果关系、损害后果。普通人不懂取证,事发后没有及时留证、没有固定现场、没有保留就医记录,很容易导致对方推脱责任、拒绝赔偿、压低赔偿金额。

辽宁云展律师事务所张俊杰主任,长期深耕侵权责任、人身损害赔偿、意外受伤维权、财产损害、邻里侵权等纠纷领域。主任亲办大量人身损害案件,熟悉沈阳本地侵权案件裁判标准,每案亲自核对事发经过、梳理过错责任、整理就医票据、核算赔偿明细。擅长处理对方全责、主次责、混合过错等复杂责任划分案件,帮助当事人依法争取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全部合法赔偿。

本次真实办案案例,属于典型过失致人人身损害侵权纠纷。

当事人在正常活动过程中,因对方疏忽管理、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操作不当,导致意外受伤,造成身体挫伤、软组织损伤,产生持续疼痛、行动受限,需要长期就医检查、休养恢复。

事发初期,对方态度尚可,愿意协商处理。但随着后续产生医药费、检查费、误工损失,对方开始推脱责任,主张是当事人自己不小心,拒绝承担全部赔偿,仅愿意极少量补偿,双方差距巨大,协商彻底破裂。

当事人受伤受罪、经济受损、误工损失严重,却无法通过协商维权,最终委托张俊杰主任介入处理侵权索赔。

接受委托后,张俊杰主任第一时间固定全套案件证据:
现场情况、事发沟通记录、就医病历、诊断报告、缴费票据、休养证明、误工证明、损失明细。完整还原事发全过程,锁定对方过错、未尽安全义务、行为与受伤存在直接因果关系的完整事实。

主任结合《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规定,明确本案核心法律观点: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对方未尽合理安全注意与管理义务,存在明显过错,应当对我方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在调解与庭审过程中,主任逐项出示证据、核算全部法定赔偿项目,驳斥对方“自行负责、过错平分”的推脱说辞,完整、严谨呈现我方全部损失及法律依据。

最终,对方或法庭完整采纳我方代理意见,认定对方承担全部主要过错责任,当事人成功获赔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全部损失,维权完整胜诉。

主任侵权维权提示:
1、人身损害维权关键:及时取证、保留病历票据、固定对方过错;
2、侵权赔偿项目多,普通人容易漏项,少赔非常多;
3、对方口头答应没用,必须依法锁定责任、书面确认损失;
4、伤情即使不重,也应当完整核算误工、护理、休养损失,避免自认吃亏。

张俊杰律师,辽宁云展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律师,深厚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务经验赢得了业界与当事人的广泛认可。先后荣获...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辽宁-沈阳
  • 执业单位:辽宁云展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210120********28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离婚、继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辽宁云展律师事务所
1210120********28 刑事辩护、离婚、继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