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破裂长期分居,走向离婚时,子女抚养费往往是双方争议最大的焦点之一。很多被告会刻意主张按照较低的农村水平计算抚养费,以此减少自身的抚养支出,损害未成年子女的基本生活保障。这类案件的难点,就在于如何举证说理,争取到更加合理的抚养费计算标准。
本案由辽宁云展律师事务所张俊杰律师承办。原告杨某某与配偶感情破裂,长期处于分居状态,双方协商离婚过程中,在子女抚养费标准、夫妻财产分割、经济补偿以及个人物品返还等多项事宜上分歧巨大,无法自行达成一致,遂委托律师提起诉讼。本案由辽宁省铁岭市昌图县人民法院审理。
接受委托之后,张俊杰律师仔细梳理案件全部材料,立足双方感情已经破裂的客观事实,重点围绕未成年子女的实际生活、教育需求,深挖相关财产线索,搭建完整的证据与代理思路。庭审过程中,针对被告提出应当适用农村标准计算抚养费的主张,律师结合辽宁省相关统计数据、子女实际生活开支情况充分发表代理意见,据理力争。
经过专业的举证与法庭辩论,法院最终采纳我方代理观点,没有采用被告主张的农村抚养费标准,转而适用辽宁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来计算抚养费,抚养费数额得到显著提高。
该结果,充分保障了未成年子女稳定的生活、教育条件,切实维护了原告以及孩子的合法权益。
从事法律实务多年,张俊杰主任深耕婚姻家事纠纷领域,熟悉辽宁地区法院裁判思路,擅长处理离婚纠纷、子女抚养权与抚养费争议、夫妻财产分割等家事案件,始终从当事人核心诉求出发,尽最大努力维护当事人权益。
张俊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