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法院: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代理律师:张俊杰|辽宁云展律师事务所
这是一起我们2025年办结的特许经营(加盟退费)纠纷。委托人王女士(化名)在沈阳开了一家康养理疗门店,加盟了一个主打“康复保健”的品牌。交了十多万加盟费和保证金后,生意没做起来,和品牌方闹得不可开交。她找到我们的时候,心里其实挺没底的——毕竟店是自己不想开了,钱还能要回来吗?
从标的额上看,这起案件不算大,总共也就主张十几万,最后拿回3万元。但在实务层面,这是一个典型的“小案子、大麻烦”——法律关系交叉、证据碎片化、被告抗辩点非常多,非常考验细节处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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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经过:从满怀希望到一地鸡毛
2019年签合同的时候,品牌方招商经理说得特别诱人:什么“中医康复”“调理治疗”“见效快”,各种医疗化的词往外抛。王女士也是冲着这些“疗效承诺”才敢投钱。
但真干起来才发现不对劲:
店里用的就是普通按摩推拿,根本没有医疗资质;
当初承诺的运营扶持、派老师下店、定期培训,几乎都没兑现;
招商时吹得天花乱坠,一谈退费就翻脸,说合同签了概不退钱。
2020年底,王女士实在撑不下去,关了店,也口头跟品牌方说过不合作了。之后一年多,协商退费几次都无果,才决定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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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最难啃的几个硬骨头
说实话,这个案子接手时,压力不小。难点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
“个人原因”成了拦路虎
王女士最早停店时,跟对方说过类似“最近太累、不想干了”的话。对方抓住这点,一口咬定是单方违约,跟品牌方没关系。
品牌方死不认账
他们坚称自己做的就是普通养生保健,从来没说是医疗机构,也不承认宣传有夸大,甚至说加盟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还。
款项性质被拆分
合同里把一部分钱写成“区域代理费”,品牌方想以此撇清,说这不属于加盟费,不退。
总公司和沈阳分公司互相踢皮球
签约的是总公司,收钱、培训、管店的却是沈阳分公司,谁都不想担责。
这种案子的难,不在于法律条文有多生僻,而在于每一个抗辩点都要靠扎实的证据一点点顶回去。任何一个环节松了,结果可能就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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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我们的代理思路和打法
针对这几个难点,我们没有硬碰硬,而是尽量把证据做实、把法律关系理清楚:
先把“夸大宣传”钉死
我们把招商时的宣传册、PPT、微信聊天记录、培训照片全部整理出来,形成一条完整的证据链,证明品牌方确实用了“治疗、康复、疗效”这类医疗话术,超出了普通养生保健的经营范围,存在明显误导。
拆穿“区域代理费”的文字游戏
通过分析合同条款和实际履行情况,向法院说明:这笔钱本质还是为了取得品牌授权和运营模式,属于特许经营费用的一部分,理应纳入退费考量。
把总公司和分公司捆在一起
举证证明:虽然合同是总公司的章,但沈阳分公司实际参与了培训、运营管理和收费,两家都有责任,不能互相甩锅。
用特许经营法规说话
重点围绕《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里的信息披露义务、冷静期规定,以及品牌方的过错比例来展开辩论,而不是简单喊“我要退钱”。
案子不大,但程序上走完了两审。每一次开庭,都是在有限的空间里尽可能把对委托人有利的事实和法律关系讲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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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裁判结果:二审维持原判
一审法院认为品牌方招商宣传确有误导,判决退还部分加盟费2万元,保证金1万元全额退还;
品牌方不服上诉,二审由我继续代理,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对王女士来说,拿回3万元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法院用生效判决明确了品牌方的过错,把当初那份“合同签了就不退”的嚣张彻底打碎了。作为代理律师,我也觉得,这场仗打得值——不是为了金额,而是为了争这一口气。
注:本案为已办结个案,不同案件的事实、证据和合同履行情况各不相同,裁判结果也会有所差异,本文仅为经验分享,不构成对任何案件的胜诉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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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给准备加盟创业者的几句真心话
办完这个案子,我有几点感触特别深,也想提醒正在看加盟项目的朋友:
别被“医疗效果”忽悠
凡是动不动就说“治疗、治愈、康复”的养生项目,自己又拿不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一定要多留个心眼。
别随便说“我不干了”
很多加盟商一冲动就发微信说“个人原因不干了”,这句话在法庭上很被动。解除合同的理由,最好先咨询律师再措辞。
看清每一笔钱的名义
不管是叫品牌使用费、区域代理费还是权益金,只要是为了拿品牌授权交的钱,法律上都可能被认定为加盟费,维权时可以一并主张。
分公司干活,总公司收钱,两家都要负责
别让他们用“合同不是我签的”来推卸责任,谁实际参与运营,谁就得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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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律师:张俊杰
辽宁云展律师事务所
专注领域:特许经营(加盟)合同纠纷、民商事诉讼
(如需法律咨询,请通过律所官方渠道预约,本文为普法案例分享,不构成具体法律意见。)
张俊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