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双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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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林专职律师执业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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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合同可以告对方吗

作者:杨双玮律师时间:2022年12月23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009次举报
2022-12-23

来源:华律网整理 

没有签合同可以告对方。如果没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需要支付双倍工资。双倍工资的计算时间从第二月开始的,满一年之后就不能再要求支付双倍工资了,因为超过一年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务合同。关于没有签合同是否可以告对方的问题,下面为您详细解答。

一、没有签合同可以告对方吗

1、没有签合同可以告对方。如果没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需要支付双倍工资。双倍工资的计算时间从第二月开始的,满一年之后就不能再要求支付双倍工资了,因为超过一年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务合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合同签完没给对方是否生效

1、合同签完没给对方生效。合同签完字代表合同已经成立,在不需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时合同成立时就生效。

2、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其中,合同的成立,是指双方当事人依照有关法律对合同的内容和条款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合同成立的判断依据是承诺是否生效。而合同生效,是指合同产生法律上的效力,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通常合同依法成立之际,就是合同生效之时。两者在时间上是同步的。

但是,还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合同经批准、登记后即生效。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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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双玮律师,中共党员,法律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广西律师协会会员,专职律师。从事律师工作以来,办理了经...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西-桂林
  • 执业单位:广西齐兴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50320********12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刑事辩护、房产纠纷
广西齐兴律师事务所
1450320********12 合同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刑事辩护、房产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