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向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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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公司法合同纠纷拆迁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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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应当判决离婚情况都有哪些?

发布者:张向锋律师|时间:2019年08月25日|分类:婚姻家庭 |249人看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调解无效,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法律上所讲的分居的前提必须是因为夫妻双方感情不和;其次分居的时间必须满二年;再次必须是彻底的分居——夫妻双方已经没有了夫妻最基本的特征,比如经济分开,扶养、扶助、共同的家庭生活、性生活等。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1、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2、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双方因此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当依法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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