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萍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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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泉州市抢夺罪怎么判?

发布者:王萍煌律师|时间:2018年11月16日|分类:刑事辩护 |359人看过


福建省泉州市抢夺罪怎么判?

(一)抢夺价值人民币2000元为“数额较大”(特殊情形为50%)或者2年内3次抢夺的,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抢夺骗价值人民币5万元为“数额巨大”(特殊情形(3-10)为50%,属于其他严重情节),或者致人重伤、自杀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抢夺价值人民币25万元为“数额特别巨大”(特殊情形(3-10)为50%,属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或者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特殊情形:(1)曾因抢劫、抢夺或者聚众哄抢受过刑事处罚的;2)一年内曾因抢夺或者哄抢受过行政处罚的;3)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4)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抢夺的;5)组织、控制未成年人抢夺的6)抢夺老年人、未成年人、孕妇、携带婴幼儿的人、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7)在医院抢夺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8)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9)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抢夺的;10)导致他人轻伤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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