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资是赠与还是借款?没借条,离婚时怎么认定?
最近,我收到了一位朋友小林(化名)的求助,她的故事很有代表性。小林和丈夫大刘(化名)结婚五年,小日子过得还算不错。前两年,两人看中了一套学区房,东拼西凑还是差一大截。大刘的父母为了支持小两口,二话不说,一次性给他们转了80万元,帮他们付清了首付。当时,大家都沉浸在买房的喜悦中,大刘的父母也没说什么“借”或者“给”,只说了句“你们好好过日子就行”。房子顺利买下,房产证上写了小林和大刘两个人的名字。
可谁也没想到,当初的恩爱夫妻,如今却因为感情破裂,走到了离婚的边缘。离婚时,这套房子成了最大的争议点。大刘的父母听说儿子要离婚,心里急了,拿出了当初转账的银行流水,说这80万是他们老两口的养老钱,是借给小林和大刘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必须还。但小林却觉得很委屈,她认为,当时公婆明明说的是资助他们买房,按常理理解,这就是送给他们的,怎么能算借呢?何况,当时也没写任何借条。
这个场景,是不是很多家庭都觉得似曾相识?一边是父母的“血汗钱”,一边是即将破碎的婚姻,这笔钱到底是“赠”还是“借”,在离婚时就成了一个剪不断理还乱的难题。
孙青律师提示:
在司法实践中,关于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性质的认定,确实有一个从“推定赠与”到“综合判断”的演变过程。这背后反映的是法律对社会现实和家庭伦理关系的深入思考。
我们先来看一个类似的真实案例。在河南某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邢某与周某婚后买房,邢某父母出资20万元。离婚时,邢某主张这是借款,要求共同偿还;而周某则坚称这是赠与。法院最终判决这笔钱属于赠与。 当时法官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2条第2款,该条款规定,婚后父母为双方购房出资的,如果没有明确表示赠与一方,就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这个规定的初衷,是考虑到中国的国情,父母给子女买房,通常都是希望子女过得好,很少会明确要求子女还钱,所以法律在意思不明的情况下,推定为赠与。
然而,现在的情况正在发生变化。随着房价越来越高,很多父母掏出的可能是他们一辈子的积蓄。如果一概推定为赠与,对于倾尽所有的老人来说,一旦子女婚姻破裂,他们的养老钱可能就打了水漂,这并不公平。因此,近年来,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态度变得更加审慎。在江苏法院的一个案例中,王某的父母出资180万元给儿子儿媳买房,离婚时王某主张是借款并拿出了借据。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虽然赵某(儿媳)没有在借据上签字,但从聊天记录来看,她对借款是知情的,最终认定这笔钱为夫妻共同债务。 这告诉我们,不能把父母的支持当成是天经地义的“赠与”,法律也在强调,成年子女没有法律义务再接受父母的“无偿供给”。
那么,现在法院到底是怎么判的呢?关键在于证据。
特殊情形:没有借条,官司怎么打?
回到小林的故事,他们最大的问题就是没有借条。那是不是就意味着公婆的钱肯定要不回来了?不一定。
虽然大刘的父母没有借条,但他们可以寻找其他证据。比如:
- 转账记录与备注: 这是最基本的证据。如果当初转账时,备注里写了“购房款”或者“借款”,那就非常关键。可惜,很多人转账时根本不会写。
- 聊天记录、录音: 这是非常有力的证据。比如,大刘的父母和小林、大刘在聊天中是否提到过“这个钱你以后要还给我们”、“等你们手头宽裕了再还”等字眼。在长春的一个案例中,董某父母转账150万没有借条,但因为微信聊天记录中,董某的前妻曾表示“双方父母的出资需要房子可以交易时才有能力偿还”,法院就认定这笔钱是借款。
- 其他佐证: 比如,父母是否有向其他子女或亲戚借钱的凭证,以证明这笔钱也是他们东拼西凑来的,而不是“赠与”的闲钱。
反过来,如果小林想证明这笔钱是赠与,她也需要拿出证据。比如,公婆在转账时有没有明确说过“这钱是送给你们的,不用还”这样的话。如果双方都拿不出有力证据,法院会如何认定呢?
这是一个非常微妙的问题。过去的司法解释倾向于推定赠与,但最新的司法观点越来越倾向于认为,子女成年后,父母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父母的出资,在意思表示不明确时,应视为“以帮助为目的的临时性资金出借”,子女负有偿还的义务。 法官还会综合考虑各方的经济能力、出资数额、当地风俗等多种因素。比如,如果父母本身经济并不宽裕,掏空家底给子女买房,法院更可能认定为借款;如果父母非常有钱,给子女几百万就像平时给零花钱一样,那认定为赠与的可能性就更大。
风险提示:
这篇文章分析的案例和观点,只能作为您了解相关法律知识的参考。现实生活中,每个家庭的情况都千差万别,每一笔钱款的性质认定都可能会因为一个小小的细节而产生完全不同的结果。具体案件中的证据效力如何、如何收集有效证据、诉讼策略应该怎么定,都需要结合您个人的具体情况,强烈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由律师为您提供一对一的针对性法律分析和指导。
孙青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