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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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分割房产纠纷打官司评价好的律师推荐君澜孙青|婚后一方父母全款买房,没写赠与协议,离婚算共同财产吗

作者:孙青律师时间:2026年05月08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2次举报
2026-05-08

婚后一方父母全款买房,没写赠与协议,离婚算共同财产吗?

案件介绍

2020年初,刚结婚半年的A某和B某小两口,在双方父母的催促下开始考虑买房的事。A某的父母心疼儿子,主动提出要帮他们解决住房问题。经过几个月的看房,A某父母全款出资200万元,在市中心购买了一套两居室,产权登记在了A某一个人名下。

当时一家人其乐融融,谁也没想过要签什么赠与协议。A某父母觉得:“给儿子买房是天经地义的事,写什么协议?太见外了。”B某虽然心里有些想法,但也不好意思开口要求加名。房子买完后,小两口高高兴兴地搬了进去,一切看起来都很美满。

然而好景不长,婚后第三年,A某和B某因为性格不合、生活理念差异,感情逐渐破裂。2023年,B某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在财产分割问题上,双方产生了激烈争执。

B某认为:“这套房子是在我们婚后购买的,虽然登记在A某一个人名下,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应当分得一半。”

A某则坚持:“这是我父母全款出资买的,登记在我名下,就是我的个人财产,你凭什么分?”

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最终闹上了法庭。

裁判结果与理由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本案的关键在于:A某父母全款出资购房的行为,到底是对A某一方的赠与,还是对小两口的共同赠与?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八条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屋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

在本案中,A某父母出资时没有签订任何书面赠与协议,也没有明确表示这笔钱是赠与给小两口共同的。考虑到购房款全部由A某父母承担,且房屋登记在A某个人名下,结合日常生活经验和传统习俗,法院认定A某父母的真实意思是赠与给自己儿子A某个人。

最终,法院判决:这套房子归A某所有,属于A某的个人财产,B某无权要求分割。但同时,法院也考虑到B某在婚姻存续期间对家庭的付出,结合双方共同生活时间、是否有子女等因素,酌情判决A某给予B某10万元的经济补偿。

孙青律师提示:

这个案例反映出一个非常普遍的问题:很多人在处理父母出资买房的事情上,往往过于“人情化”,认为“一家人不说两家话”,结果在离婚时引发巨大的争议和矛盾。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判断父母出资购房的归属,核心要看三点:出资时间、登记情况、有无明确约定

具体来说,婚后一方父母全款出资买房,如果没有明确的赠与协议,法律上一般会做出以下认定:

第一,如果是婚后一方父母全款出资,且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根据最新司法解释,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判决房屋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但会综合考虑共同生活时间、孕育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格等因素,决定是否给予另一方补偿以及补偿的数额。

第二,如果是婚后双方父母共同出资,无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如果没有明确约定,通常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比例按份共有。

第三,如果婚前一方父母全款出资,且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那基本上就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

特殊情形

当然,生活中还有很多特殊情况需要特别注意:

情形一:父母确实想赠与给夫妻双方,但没有书面协议。 如果父母出资时明确表示“这钱是给你们小两口的”,或者将房屋登记在了夫妻双方名下,即使没有书面协议,也会被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情形二:父母出资后要求子女还钱。 近年来出现了一种新情况:父母出资时没有明确说是赠与,但事后子女婚姻出现问题,父母拿出借条主张是借贷关系。法院在处理这类案件时,会综合审查是否有借条、资金流向、父母的经济能力等因素。如果父母能够证明借贷关系成立,这笔出资就可能被认定为借款,而不是赠与。

情形三:房屋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 有些夫妻在购房时,出于各种考虑将房屋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这种情况下,如果查明确实是赠与给孩子的,那么该房屋就属于孩子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只能由抚养孩子的一方暂时管理。

风险提示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婚后一方父母全款买房,没有写赠与协议,离婚时是否属于共同财产,答案并不是绝对的,而是需要结合具体情况综合判断。虽然最新司法解释倾向于保护出资方子女的利益,但并不意味着另一方就完全得不到任何补偿。

为了避免日后产生纠纷,我有几点建议供大家参考:

第一,父母出资时尽量明确意图。 如果父母希望这笔钱只赠与自己的子女,最好通过书面协议明确写清楚,或者直接将房屋登记在子女个人名下。虽然很多人觉得签协议“伤感情”,但从保护自身权益的角度看,这是最稳妥的做法。

第二,夫妻双方也要有风险意识。 如果一方父母出资购房,另一方可以主动提出书面约定,明确房屋的归属和份额,避免日后产生争议。尤其是当自己也参与了还贷或者出资装修时,更要保留好相关证据。

第三,保留好出资凭证。 无论是父母转账的银行记录、微信聊天记录,还是其他能证明资金来源的证据,都应当妥善保管。这些证据在离婚诉讼中可能会起到关键作用。

第四,具体案件需要咨询专业律师。 每个家庭的情况都不相同,法律适用也会存在差异。本文案例仅供参考,不能替代专业法律意见。如果您正面临类似的困扰,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便获得更有针对性的法律指导。

最后想说的是,婚姻是人生大事,房产是家庭的核心资产。在处理这类问题时,既要兼顾亲情,也要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毕竟,谁都不希望在婚姻走到尽头时,还要为房子的问题打上多年的官司。希望每一对夫妻都能珍惜彼此,也希望每一个家庭都能和谐美满。


孙青律师(13681945561),是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持有调解员、仲裁员、遗产管理人等多...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 执业单位: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10120********38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公司法、刑事辩护、涉外法律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1310120********38 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公司法、刑事辩护、涉外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