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青律师
孙青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综合评分:
5.0
(来自153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上海-浦东新区专职律师执业10年
执业年限10
13681945561

服务地区:全国

咨询我
09:00-22:00

上海二手房律师推荐君澜孙青|签完合同卖家突然涨价几十万,说不卖就违约,买家到底该硬刚还是认栽?

作者:孙青律师时间:2026年04月19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次举报
2026-04-19

签完合同卖家突然涨价几十万,说不卖就违约,买家到底该硬刚还是认栽?

案件介绍

A某为了孩子上学,看中了B某名下的一套学区房。经过中介撮合,双方在2023年10月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总价450万元。签约当天,A某爽快地支付了20万元定金,并开始积极筹备首付款和贷款手续,满心欢喜地规划着未来的新家生活。

然而,仅仅过了一个月,市场传闻该片区学区政策利好,周边房价开始躁动。B某突然通过中介联系A某,表示“家里商量后觉得价格卖低了,要求涨价50万元,否则这房子就不卖了”。A某一下子懵了——合同白纸黑字签了,定金也交了,怎么能说反悔就反悔?他试图沟通,但B某态度强硬:“要么加钱,要么我算违约,大不了赔你点钱。”A某感到既愤怒又无助:继续履行,凭空多出几十万实在难以承受;接受违约赔偿,又怕赔的钱赶不上房价上涨,最后落得“钱房两空”。这突如其来的变故,让A某陷入了两难。

裁判结果与理由

在协商无果后,A某最终选择将B某诉至法院,要求其双倍返还定金。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B某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无正当理由单方面要求加价,在遭拒后明确表示不再履行合同,其行为已构成根本违约。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最终,法院判决支持了A某的诉讼请求,B某需向A某双倍返还定金共计40万元。

法律分析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孙青律师提示:在二手房交易中,卖家签完合同后因房价上涨而反悔涨价的情况并不少见。从法律角度看,这绝非一句简单的“违约赔钱”就能了事,买家拥有明确的法律武器和选择空间,绝非只能“认栽”。

首先,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双方均应恪守承诺。一旦买卖合同有效成立,卖家便负有按约交付房屋并协助过户的义务。其单方面提出加价,属于变更合同核心条款的要约,若买家不同意,原合同依然有效,卖家拒绝履行即构成违约。

面对卖家违约,买家并非只能被动接受。法律赋予了守约方选择权,通常有两种主要维权路径:

  1. 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违约金。如果买家仍然想要这套房子,可以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卖家继续履行合同,办理过户手续,同时承担逾期履行的违约金。但这通常需要满足一些条件,例如买家自身购房资格、贷款能力没问题,且房屋没有被查封、抵押等无法过户的限制。

  2. 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如果买家不想再买或合同事实上无法继续履行(例如房屋已被卖家转卖并过户给善意第三人),可以选择解除合同。此时,买家不仅可以要求返还已付房款,还能主张赔偿损失。赔偿范围不仅包括直接损失(如已付的中介费),更关键的是可以主张房屋差价损失,即合同价与违约时房屋市场价值之间的差额。司法实践中,法院会参考评估报告或同地段房屋市场价来确定这部分损失,其数额可能远超定金或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例如,有案例中房屋差价达152万元,法院最终判决卖家赔偿违约金及损失共计101万元。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定金罚则(双倍返还)与赔偿损失(尤其是差价损失)有时需要权衡。如果合同约定了定金,买家可以主张双倍返还。但若房价暴涨,双倍返还的定金可能远不足以弥补买家的实际差价损失。此时,买家可以放弃定金罚则,转而主张赔偿全部实际损失。法院会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酌情确定赔偿数额,以确保守约方的利益得到充分补偿,不让违约方因房价上涨而获利。

特殊情形

当然,维权之路也需考虑一些现实障碍。如果卖家已将房屋“一房二卖”并过户给了不知情的第三方(善意第三人),那么原买家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拿到房屋的愿望就可能落空,此时重点将转向索赔。此外,如果房屋本身存在司法查封、抵押未解除等情况,导致无法过户,也可能影响继续履行合同的诉求。

风险提示

具体案件需要咨询专业律师,本文案例仅供参考。面对卖家签后涨价,买家切忌慌乱或轻易妥协。首先应固定证据(如要求卖家书面提出加价的沟通记录、微信聊天记录、录音等),明确其违约事实。随后,根据自身购房意愿、经济状况以及房屋的实际情况,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审慎选择是“硬刚”到底要求继续履行,还是解除合同并索赔,以最大化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市场有波动,契约精神无价,法律是守护诚信交易的最后防线。


孙青律师(13681945561),是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持有调解员、仲裁员、遗产管理人等多...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 执业单位: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10120********38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公司法、刑事辩护、涉外法律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1310120********38 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公司法、刑事辩护、涉外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