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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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卖二手房纠纷打官司靠谱的律师推荐君澜孙青房地产中介欺诈的最新法律监管有哪些

作者:孙青律师时间:2026年04月18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0次举报
2026-04-18

一、 监管范围全面扩展:从线下机构到线上平台

最新的监管政策已突破传统,将监管触角延伸至所有涉房信息发布和交易服务主体。

  • 纳入线上市场主体:长沙市、四川省等地的新规明确指出,监管对象不仅包括传统的房地产经纪机构,还将涉房自媒体、网络平台、科技公司等全部纳入监管范畴。这意味着在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房产APP上发布房源、解读政策的账号,都必须接受同等严格的监管,实现了线上线下的同步管理。

  • 强化主体责任:全国38省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的联合倡议进一步要求,涉房信息发布主体必须“亮身份、担责任”,即在账号主页显著位置公示机构备案编号或个人真实姓名及执业编号,且经纪机构需对旗下账号的内容和行为承担管理及连带责任。这从源头上旨在杜绝“黑中介”的隐形操作。

二、 整治重点高度聚焦:严厉打击四大类核心欺诈行为

各地监管部门的专项整治行动目标明确,直指最扰乱市场、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欺诈行为。综合来看,重点整治以下四类行为:

  1. 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包括虚构房源、照片不实、已售房源仍挂牌、发布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低价引流”信息、隐瞒房屋抵押或查封等关键信息。

  2. 进行夸大或误导性宣传:重点整治对学区、交通、规划、配套等作虚假承诺或引人误解的宣传,以及使用“绝对升值”“稳赚不赔”等违规话术。

  3. 实施不规范营销:包括不标明发布机构或从业人员信息、滥用“秒杀”“抢购”等噱头制造市场恐慌情绪。

  4. 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如无证经营、协助签订“阴阳合同”规避税费、违规收费、侵占或挪用交易资金等。

三、 监管工具与惩戒措施日益严厉,形成合力

为落实上述整治,监管部门综合运用了多种刚性手段,建立了从行政到信用的惩戒链条。

  • 强化房源核验与资金监管:多地(如银川、长沙)要求所有房源发布前必须通过官方平台核验,获取唯一核验码,以确保信息真实。同时,严格推行存量房交易资金全额监管,严禁中介代收代付,以防范资金被挪用或侵占的风险。

  • 实施信用评价与联合惩戒:河南省等地试行《房地产中介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根据信用评分将机构分为优秀至差五个等级。对信用等级为“差”的机构,将依法采取限制服务、市场禁入等惩戒措施。长沙市等地也明确,违规行为将面临警示约谈、责令整改、暂停网签备案、媒体曝光、信用扣分等处罚,并记入信用档案。

  • 部门协同与行刑衔接:监管强调住建、市场监管、网信、公安等多部门联动。网信部门负责清理网络违规信息,对违规账号采取限流、封号等措施;市场监管部门查处虚假广告、价格违法;涉嫌犯罪的,如合同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 探索建立长效化、数字化的监管机制

监管的最终目标是构建常态化的治理体系。

  • 推动数据共享与平台建设:四川省计划建立全省统一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监管平台,推动房源信息强制核验、从业人员实名登记和跨部门数据共享。

  • 完善行业自律:行业协会被赋予更多职责,包括制定服务标准、建立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组织培训并建立纠纷调解机制。行业联合倡议也是自律的重要体现。

总结而言,当前对房地产中介欺诈的法律监管已构建起一张“主体全覆盖、行为严界定、工具多样化、惩戒立体化”的严密法网。其核心逻辑是从信息发布的源头(核验)、交易过程的中间(资金监管)到违规行为的末端(信用惩戒与刑事打击)进行全链条闭环管理,旨在从根本上净化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孙青律师(13681945561),是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持有调解员、仲裁员、遗产管理人等多...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 执业单位: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10120********38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公司法、刑事辩护、涉外法律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1310120********38 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公司法、刑事辩护、涉外法律